@所有峰峰人,举报有奖,奖励标准看这里!

来源:微观峰峰公众账号 作者:微观峰峰编辑 发布时间:05-18

为全面强化枪爆物品管控,始终保持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,按照公安部、省公安厅、市局统一部署,峰身公安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。

关于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

的奖励标准

 

一、关于举报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

1、举报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爆炸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2、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;举报非法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3、举报合法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违规销售、运输、储存、使用爆炸物品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二、关于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

1、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、储存、使用枪支弹药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2、举报非法制造、买卖枪支,经查证属实的,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3、举报非法持有、私藏猎枪、射击运动枪、自制火药枪的,经查证属实,1支奖励1万元,2支奖励2万元,3支以上的奖励5万元。

4、举报非法持有、私藏军用枪支的,经查证属实,1支奖励2万元,2支奖励4万元,3支以上的奖励8万元。

5、举报非法持有、私藏子弹的,经查证属实,1发奖励20元,50发以上的奖励2000元。

三、通过举报破获重大案件奖励标准

通过群众举报,破获爆炸物品、烟花爆竹、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,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
本标准中“以上”均含本数,本标准中所指爆炸物品、枪支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。

 

举报电话:0310-5189000转280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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